校内各部门:
根据《宁夏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(暂行)办法》的通知精神(宁职院发【2017】54号)见附件1,2017年9月开始对“双师型”教师进行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1.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;
2.经学院聘任,承担教学任务1年以上、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申报人提交学历证书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各一式三份,A4纸复印);
2.申报人填写《宁夏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见附件2;
3.申报人所在部门填写《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》,(一式三份)见附件3。
三、报送时间:
各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,并在本部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,相关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请于9月27 日前由各部门统一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。
联系人:孙乐平 魏洁
联系电话:4098743
邮箱:346078886@qq.com
继续教育学院
2017年9月18日
编辑:文秘科